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健全科研成果认定体系,引导广大教师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加强二级院部有组织科研,持续提升学术研究水平,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就我校教师参与校外纵向科研项目、参编学术著作、发表高层次论文、申请专利(知识产权成果)等科研活动的登记、备案和认定流程,以及科研业绩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予以统一规范。完成科研活动备案及科研管理系统录入,将作为教师科研奖励、职称评审、科研业绩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请各教学院部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通知,督促本院部教师按要求及时完成各类科研活动的登记、备案和认定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所有科研活动均须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备案。
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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