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者:科研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106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24号)及省教育厅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我校拟于2024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开展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责任到人原则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本次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填报人员负责本次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准确,按要求准时提交。

(二)数据真实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迟报。

二、数据统计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数据统计任务分工

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已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如实在线填报,完成数据录入、汇总、校验。

(二)指标、填表说明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指标、填表说明请查阅下发的高等教育应用手册及相关材料。

各部门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负责的基表数据填报和支撑材料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各部门填报人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填报数据与支撑材料,按时间节点在线填报。

(二)10月25日前,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内容完成数据采集、校验工作。

(三)10月30日前,科研与发展规划部进行系统数据汇总及校验工作。

(四)11月10日前,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将教育事业统计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完成学校的数据填报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填报人员要按照任务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同时,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表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

(二)实行“谁填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数据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对学校影响较大时实施追责。

有关数据统计的具体问题,请咨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62235708

 

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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