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3〕6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是国家监测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评价学校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是政府主管部门安排招生计划、财政拨款、额定编制、院校转设等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科学制定政策规划的主要依据。
各任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对教育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加强教育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严格依法统计,切实履行教育统计的法定职责。
二、任务分工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需要填报的内容,现已将统计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详见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启动会发放的任务分解表。科研与发展规划部负责完成数据的审核、汇总、校验及上报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10月20日前,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表在线填报数据。各部门采集的原始数据自行保留,备份存档。
(二)10月27日前,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对各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包括逻辑校验、经验校验),对于审核不通过的打回修改并说明原因。
(三)10月31日前,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将修正汇总定稿后的统计数据向学校校长进行汇报。
(四)11月10日前,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将统计报表纸质版报送省教育厅现场审核。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62235708
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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