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专项计划(辅导员专项、心理健康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7浏览:20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教工委〔2023〕140号)文件相关要求,提升我校科研成果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支撑力, 推动心理健康科研成果的应用,现将我校2024年度辅导员专项、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申请人可针对辅导员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现实需求,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凝炼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选题具有前沿性,研究问题明确清晰,研究设计科学合理并具有可行性,研究成果具有转化与应用价值,体现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请条件与范围

(一)申请者一般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能够直接从事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原则上申请人只能获得一次资助,不能同年申报2个以上校级项目。

辅导员专项限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二级院部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二级院部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正式在岗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在学校一线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二)申请者本人应能够直接从事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并能投入充分的研究时间。项目选题应具有理论或重大现实意义,论证比较完善,申请材料齐全。

(三)申请人应认真填写《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辅导员专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心理健康教育)》,由所在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保申报书的质量水平,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一)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如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延期结项。

(二)成果及结项要求参照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一般项目的结项条件。

四、经费资助

辅导员专项、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

五、其他要求

各院部请于1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图文信息中心955,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要求:申请书+学科+姓名+题目,发至科研与发展规划部邮箱:lzkyfgb01@163.com。请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陈强龙

联系电话:0379-62235708


附件1: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课题辅导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课题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辅导员专项)》

附件4:《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心理健康教育)》



                 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学生中心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