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4年度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0月31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其中,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四)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协同攻关;产业化应用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有企业参与;省实验室按照任务型创新模式,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重点研发专项管理,不再参与竞争申报。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纸质版材料需从网上系统下载打印。
1.用户注册。申报人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
3.审核推荐。经二级院部初审、评审专家推评,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将择优推选到科技厅。
三、受理时间
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10月16日8:00至11月7日16:00。申报材料由各二级院部审核汇总后,请于2023年11月7日前,集中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图文信息中心955房间),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zkyfgb0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如参与校外课题,请于同一时间备案。
联系人:陈强龙
联系电话:0379-62235708
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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