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第十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与表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及推荐名额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5名。
二、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洛阳工作,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申报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新能源电池、电子化工材料、光电元器件等我市十大产业集群发展中取得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贡献。
4.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工作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2018年至今,前三名),其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申报人应由民主推荐产生。拟推荐对象均要在我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选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严肃工作纪律,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上级单位将对推荐部门及候选人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院部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各县(区)、各单位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部,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以二级院部为单位,不接受本人申报。有关推荐表格可从洛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lyskx.org.cn下载。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一式6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第十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附件3)一式11份;
3.《第十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4)由推荐单位统一填写,一式4份;
(以上表格需用A4纸双面打印,均不得加页,盖章处应加盖相应的红色印章);
4.《申报洛阳市青年科技奖人员审核表》(附件5)一式4份;
5.2018年以来有关附件材料6份,按顺序装订成册(请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6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带回,复印件留下不再退回)。包括:(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专著限前三名);(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8)身份证PDF版扫描件1份;(9)公示材料;(10)推荐报告。
6.候选人所在院部须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联系人:姚锐
联系电话:0379-62235708
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次附件材料 (1).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