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科研外事处决定启动2020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现将2020年度科研业绩统计相关注意事项下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洛职院【2018】58号关于印发《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量化考核办法(暂行)》(附件1),做好2020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工作。
一、 请各位老师按照《科研业绩支撑材料表》(附件2)的内容准备相关认定材料,并填写相关科研类别的《2020年科研业绩统计明细表样表》(附件3)。准备完成后,将相关支撑材料和明细表提交给本院(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审核、汇总。如资料不齐,不认定相关科研业绩。
二、 科研秘书为本学院(部)科研业绩统计的审核人和申报人,负责审核教师相关科研业绩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与完善性。院(部)教师科研业绩汇总后,由院(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报送科研外事处。科研业绩由院(部)统一申报,科研外事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 科研业绩产生的时间区间为2019年12月0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在此时间区间内的科研业绩,逾期不报,不予追加认定。
四、 校外合作项目,未按规定在科研外事处备案的原则上不予认定。
五、 兼职专业技术岗教师,按照与人事处签订的专业技术岗协议归属相应院(部),科研业绩归入相关院(部)进行认定。基建处、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校医院、财务处等教辅部门和行政处室行政岗人员有科研业绩的按部门统一报送。
六、 请各位科研秘书于2020年12月19日前将本院(部)《2020年科研业绩统计明细表样表》与相关支撑材料交至科研外事处。
七、 核心论文及论文中有实验数据的普通CN论文原始数据及证明材料请到科研外事处备案,审核完成后才可计算业绩。科研外事处将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全院通报批评。
联系人:李铁 电话:18103883987
科研外事处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