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学院的相关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精神内涵,科研外事处决定启动2019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现将2019年度科研业绩统计相关注意事项下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洛职院【2018】58号关于印发《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量化考核办法(暂行)》(附件1),做好2019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工作。
一、 请各位老师按照《科研业绩支撑材料表》(附件2)的内容准备相关认定材料,并填写相关科研类别的《2019年科研业绩统计明细表样表》(附件3)。准备完成后,将相关支撑材料和明细表提交给本学院、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审核、汇总《2019年科研业绩统计明细表样表》。如资料不齐,不可认定为相关科研业绩。
二、 科研秘书为本学院、部科研业绩统计的审核人和申报人,负责审核教师相关科研业绩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与完善性、汇总本学院、部教师科研业绩,并提交科研外事处。科研秘书为本学院、部科研业绩上报唯一归口,科研外事处不接受教师单独申报。
三、 因2019年汇总2018年度教科研绩效时,对2018年度教科研绩效进行了补统计,补统计至2018年12月31日,故本次统计,科研业绩产生的时间区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在此时间区间内的科研业绩,如果今年不申报,下一年度不予追加认定。
四、 校外合作项目,未提前在科研外事处备案的原则上不予认定,特殊情况除外。
五、 行政兼专业技术岗教师,不论本年度是否有科研业绩,均需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与方向挂靠学院、部,科研业绩并入相关学院、部进行认定,不再单独认定(基建处、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部门为单位单独申报),如未挂靠,人事处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一头大,靠哪头”的问题时,科研外事处将不再追加补充资料。
六、 管理岗与工勤岗如有科研业绩也需挂靠学院、部,科研业绩并入相关学院、部进行认定。
七、 学院、部如有非本学院、部教师挂靠的,需在“参与科研绩效分配人员名单”中,增加相应的人员,挂靠教师科研业绩计入各学院、部年度科研考核业绩。
八、 请各位科研秘书于2019年12月26日前第一轮上交学院、部《2019年科研业绩统计明细表样表》与相关支撑材料。
九、 7月后发表论文,原始数据及证明材料请到科研外事处备案,科研外事处将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
十、 第一轮上交结束后,科研外事处将对集中反馈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精神内涵,进行专题科研业绩统计答疑和培训,并通知各学院、部进行第二轮申报,直到本学院、部科研业绩工作按要求完成。
联系人:李铁 电话:18103883987
科研外事处
2019年12月18日